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

賣凶宅遭揭穿 允買回又反悔

賣凶宅遭揭穿 允買回又反悔



「因為半夜鬼壓床,我才發現買到凶宅。」北縣高小姐抱怨,為此她要求原屋主買回凶宅,對方屢次承諾會原價買回,事後卻反悔,令她相當氣憤。對此,原屋主王小姐稱完全不知情,不願多談。消基會及律師皆認為,原屋主已涉詐欺,高小姐可提出民、刑事訴訟,並要求解除契約。


高小姐表示,2007年7月她透過仲介,以215萬元向王小姐購買位於土城市立德路的一間小套房,入住3個月後,她在房屋內看見一名男性的影子,晚上睡覺還發生類似鬼壓床的情況。


高小姐於是四處向鄰居打聽,才意外獲知,7年前曾有一名男子在屋內燒炭自殺身亡,她再向大樓管委會主委及第一任屋主求證,證實確有此事。


高小姐事後搬離這間套房,並聯絡前屋主王小姐,表明欲退屋,王小姐起初同意以原價購回,但多次約見卻都爽約,幾經電話聯絡也無回應。直到高小姐向土城市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,今年3月底王小姐終於出面參加協調會,並簽名承諾以原價購回。但4月中,王小姐卻又反悔不願履行承諾,使高小姐相當無奈。{ad-優質推薦:台灣法拍屋資訊 , 台灣房屋仲介自由登錄 , 台灣租屋網 , 台灣別墅買賣資訊}


5月中記者前往套房所在大樓,管委會主委坦言,確曾有名男子在高小姐購買的房屋內燒炭自殺身亡。王小姐之前的屋主梁先生也說,因屋內有人自殺過,2007年初才以155萬元低價賣給王小姐,當時在屋況說明書內有註記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。


對此,王小姐僅回應,事先完全不知房屋是間凶宅,而今已無能力以原價購回,不得不毀諾,其他不願多談。


調解書顯示雙方和解,條件是王小姐承諾退還所有費用。「這根本是惡意詐欺。」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王進祥表示,原屋主在同一年內,低買高賣,且第一任屋主梁先生也稱有告知是凶宅,明顯是刻意隱瞞事實,高小姐可依房屋有重大瑕疵,提出解除契約,並要求原屋主原價購回。


律師李明洲表示,調解結果等同於判決文書,若原屋主拒絕履行,高小姐可聲請強制執行,請求扣押王小姐財產。



台灣房屋市場如何避免買到凶宅

●交易時詳閱屋況說明書,並注意「非自然身故」選項是否勾選無

●向大樓管理員、管委會、鄰居、鄰里長、轄區派出所打聽

●可嘗試上網查詢,台灣凶宅網網址:www.unluckyhouse.com

●可特別於契約書內註明「若為凶宅可無條件解約、退款」


文章來源:蘋果日報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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